可以根据交易结构进行约定,但不能认为任何情况下都一定适合。 公司成立一年以后退出和经营十年以后退出,公司价值可能完全不同。 如果不区分退出原因、公司价值和持股时间,一律按照原始出资额退出,一旦公司价值大幅增长,极容易产生新的争议。 更成熟的设计通常会区分: 正常退出、违约退出和特殊事件退出,分别确定价格机制。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合伙开公司,为什么退出机制比分配机制更值得提前设计?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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