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在这种设计空间。 有限公司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,但《公司法》第65条允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。 同时,控制权还与董事安排、经理权限、章程约定以及具体事项的决策层级有关。 因此,经济股权比例并不是判断控制权的唯一标准。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合伙开公司,为什么一定要有一个能拍板的人?股权比例和控制权不是一回事》。
存在这种设计空间。 有限公司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,但《公司法》第65条允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。 同时,控制权还与董事安排、经理权限、章程约定以及具体事项的决策层级有关。 因此,经济股权比例并不是判断控制权的唯一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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