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公司依靠融资经营,会被认定资本显著不足吗?

作者:樊俊强律师|上海联合(成都)律师事务所首次发布:最后更新:

正常融资是现代企业经营的常见方式。 只要融资真实、经营安排合理、公司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,并不存在恶意把损失转嫁给债权人的行为,不能仅因自有资本较少认定人格滥用。
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公司注册资本太低,股东会替公司还债吗?——资本显著不足的认定标准与风险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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