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。 如果某一股东滥用控制权,使公司与其个人财产无法区分,并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,该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没有实施滥用行为的其他股东,不应仅因股东身份当然承担责任。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公司有账、有审计,股东为什么仍可能替公司还债?——公司财产混同的认定与举证》。
可能。 如果某一股东滥用控制权,使公司与其个人财产无法区分,并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,该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没有实施滥用行为的其他股东,不应仅因股东身份当然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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