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包人承诺“从应付总包款中代付”,是否构成债务加入?

作者:樊俊强律师|上海联合(成都)律师事务所首次发布:最后更新:

通常不能仅凭这句话认定。该表述可能只是在欠付总包款范围内进行代付,并没有表示发包人愿意成为共同债务人。应结合是否明确承担债务、责任上限、付款条件、原债务人是否继续负责和实际履行判断。
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不能直接起诉发包人后,实际施工人还能怎样追工程款?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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