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实际施工人”这个概念是不是彻底消失了?

作者:樊俊强律师|上海联合(成都)律师事务所首次发布:最后更新:

不是简单的“词语被禁止”。新解释在规范具体权利时,不再用该称谓统括所有违法施工主体,而是区分借用资质、接受转包和接受违法分包。既有裁判文书、案件事实描述、其他规范或者学术研究中仍可能出现“实际施工人”,但不能再把它当成一个当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万能请求权基础。

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实务分析,请阅读《”实际施工人”还能直接起诉发包人要工程款吗?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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